希伯来书第2章逐节注解、祷读

【来二1】「所以,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,恐怕我们随流失去。」

【来二2】「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既是确定的;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。」

【来二3】「我们若忽略这么大的救恩,怎能逃罪呢?这救恩起先是主亲自讲的,后来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。」

【来二4】「神又按自己的旨意,用神迹、奇事和百般的异能,并圣灵的恩赐,同他们作见证。」

  • 第二章的主题是「圣徒不可忽略作儿子的救恩」,与十二章「圣徒不可弃绝作儿子的救恩」前后呼应,由三部分组成:
    1. 不可忽略这么大的救恩(二1-4);
    2. 人所失去的荣耀(二5-8);
    3. 基督的救恩将恢复人的荣耀(二9-18)。
  • 「所以,我们当越发郑重所听见的道理」(1节),可译为「所以,我们必须越发注意所听见的道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。这是本书的第一个警告。既然圣子超越万有(一1-14),人若不肯留心听道行道,就会像一条没有锚的船(六19)、「随流失去」(1节)。对信徒属灵生命最大的威胁,往往不是关键时刻的个别错误决定,而是渐入泥潭而越陷越深、漫不经心而冷淡远离。
  • ?警告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:
    1. 天使的话:「那借着天使所传的话」(2节),指神在西奈山颁布的律法(徒七53;加三19;申三十三2;诗六十八17)。律法「既是确定的」(2节),对人的约束力也是不容置疑的。在历史上,人无论是做了律法禁止的恶事(约壹三4),还是不做律法要求的善行(雅四17),无论是行为的「干犯」(2节),还是内心的「悖逆」(2节),「都受了该受的报应」(2节)。而这律法所预表的,如今已经成就在基督里了(一1-2)。
    2. 基督的话:神的儿子「远超过天使」(一4),人若干犯悖逆神「借着天使所传的话」,尚且要受「该受的报应」;人若忽略了「主亲自讲的」(3节)救恩,岂不更要受到审判吗?这救恩要借着神的儿子道成肉身,付出被钉十字架的代价,才能使罪人成圣(弗一4)、使神得荣耀(弗一14)。因此,人若「忽略这么大的救恩」(3节),无论是无动于衷、还是漠不关心,无论是「淡化」什么、还是想「排除」什么,都是对神最大的「干犯悖逆」。
    3. 使徒的话:本书作者和收信人,都是使徒所传的第二代信徒,并没有亲耳听过主耶稣的话,「是听见的人给我们证实了」(3节;彼后一16;约壹一1)。虽然他们既没有见过神、也没有见过耶稣,但在信心面临挑战的时候,却毫不怀疑神和耶稣的存在,因为他们都已经尝过了「来世权能」(六5),神「用神迹、奇事和百般的异能,并圣灵的恩赐」(4节)证实了使徒所传的福音。无视这些「神迹、奇事和百般的异能」,就是拒绝圣灵的工作。
  • 2-3节运用了犹太经典《米大示 Midrash》中常用的「由轻及重 Qal vaHomer」解经原则——若是一个原则适用于较轻、较小的情况,就可以推断它也适用于更重、更大的情况(民十二14)。

【来二5】「我们所说将来的世界,神原没有交给天使管辖。」

【来二6】「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:人算什么,祢竟顾念他?世人算什么,祢竟眷顾他?」

【来二7】「祢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(或译:祢叫他暂时比天使小),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,并将祢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,」

【来二8】「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。既叫万物都服他,就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。只是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。」

  • 6-8节运用了犹太拉比「米大示 Midrash」解经常用的「串珠 Gezerah Shavah」原则,把有相同或相似关键字、词组的经文联系在一起,彼此解释。由于作者之前已经提到「等我使祢仇敌作祢的脚凳」(一13;诗一百一十1),所以这里就可以很自然地引用「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」(8节;诗八4-6)。
  • 5-8节从三个方面论证了人所失去的荣耀:
    1. 人的权柄(5节):「至高者将地业赐给列邦,将世人分开,就照着神众子的数目,立定万民的疆界」(申三十二8七十士译本、死海古卷4QDeut)。神把列国分配给天使看管,天使长米迦勒亲自守护「耶和华的分」(申三十二9)以色列(但十二1),波斯、希腊各有天使掌管(但十13、20-21),而「这世界」(路二十34)暂时落在「这世界的王」(约十二31)撒但的权下(路四6;约壹五19)。但是,无论天使的能力有多大,神也没有将「那世界」(路二十35)、也就是「将来的世界」(5节)交给天使管辖,而是交给人来管理。蒙恩得救的信徒将来要与基督在国度里「一同作王」(提后二12;启二十6),直到新天新地(启二十二5)。
    2. 人的尊荣(6-7b):「祢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」(7节),可译为「祢叫他暂时比天使小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。虽然天使「都是服役的灵」(一14),但一个天使就能在一夜之间「在亚述营中杀了十八万五千人」(赛三十七36),能力远远超过人。因为在神的旨意中,人管理万物最重要的不是事奉的能力或工作,而是神的生命。而对于主的门徒来说,最重要的也不是恩赐或事奉,而是生命与主的关系。人「是神的形象和荣耀」(林前十一1),神的心意是叫人拥有祂的生命、性情,成为将来「必要像祂」(约壹三2)的「神的儿子」(加三26;罗八14)。所以神「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」(7节),其中最大的证据就是:「神爱世人,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,叫一切信祂的,不致灭亡,反得永生」(约三16),但却「并不救拔天使」(16节)。
    3. 人的职责(7c-8节):「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」(创九6),所以人的生命是尊贵的,比天使更加像神(创一27)。因此,神从一开始就派人代表神管理祂的创造(创一26),「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」(8节),并且「没有剩下一样不服他的」(8节)、甚至包括天使(一14)。天使的能力再大,也只是「奉差遣为那将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」(一14)。而人若有了基督,就有了「神本性一切的丰盛」(西二9),完全「倚赖祂」(13节);人若没有基督,拥有的能力只会让人像撒但一样骄傲、堕落(赛十四12-15),「恐怕他自高自大,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」(提前三6)。
  • 因着亚当的犯罪,人不但「亏缺了神的荣耀」(罗三23),也与万物失去了和平(创三17-19),所以「如今我们还不见万物都服他」(8节)。亚当在伊甸园所失去的「荣耀尊贵」,只有在「将来的世界」里才能得着恢复(10节)。当末后的亚当基督再来的时候,「神叫万物都服在祂的脚下」(林前十五27),在基督里的人也将被恢复成神的儿子和仆人,「与基督一同作王」(启二十4)、「直到永永远远」(启二十二5),不但能照着神的心意管理万物,也能靠着基督的生命管理自己。
上图:《米大示 Midrash》的十卷Rabbah部分,而《米大示》全书有29卷。《塔木德 Talmud?》全书63卷,包括三大部分:口传律法《密西拿 Mishnah》、口传律法注释《革马拉 Gemara》和圣经注释《米大示 Midrash》。「米大示」的意思是解释、阐释,是犹太拉比对圣经的注释,雏形出现于主后2世纪,并于主后6至10世纪成书。全书按希伯来圣经《塔纳赫》的顺序编排,称呼是在每书卷加上「米大示」,比如:《出埃及记》的注释被称为《出埃及记米大示》。《米大示》的内容分为两部分:《哈拉哈 Halachah》和《哈加达 Haggadah》。《哈拉哈》的意思是规则,是犹太教口传法规的文献,阐释经文的律法、教义、礼仪与行为规范,说明其生活应用。《哈加达》的意思是宣讲,是阐述经文的寓意、历史传奇和含义等,并对逾越节的仪式和祷告进行指导。

上图:《米大示 Midrash》的十卷Rabbah部分,而《米大示》全书有29卷。《塔木德 Talmud?》全书63卷,包括三大部分:口传律法《密西拿 Mishnah》、口传律法注释《革马拉 Gemara》和圣经注释《米大示 Midrash》。「米大示」的意思是解释、阐释,是犹太拉比对圣经的注释,雏形出现于主后2世纪,并于主后6至10世纪成书。全书按希伯来圣经《塔纳赫》的顺序编排,称呼是在每书卷加上「米大示」,比如:《出埃及记》的注释被称为《出埃及记米大示》。《米大示》的内容分为两部分:《哈拉哈 Halachah》和《哈加达 Haggadah》。《哈拉哈》的意思是规则,是犹太教口传法规的文献,阐释经文的律法、教义、礼仪与行为规范,说明其生活应用。《哈加达》的意思是宣讲,是阐述经文的寓意、历史传奇和含义等,并对逾越节的仪式和祷告进行指导。

【来二9】「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(或译:惟独见耶稣暂时比天使小);因为受死的苦,就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,叫祂因着神的恩,为人人尝了死味。」

  • 9-18节从十个方面论证,基督的救恩将恢复人的荣耀(10节)。
  • 第一、祂道成肉身(9a):「惟独见那成为比天使小一点的耶稣」(9节),可译为「惟独见那成为暂时比天使微小的耶稣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。这句话表明:
    1. 「头一个人」(林前十五47)亚当失败了(8b),惟独「第二个人」(林前十五47)基督得胜了(9节)。这是本书第一次提到耶稣基督的名字,特地使用了祂道成肉身做人子的名字「耶稣」(9节),表明主耶稣是站在人子的地位上,成就了「这么大的救恩」(3节)。
    2. 主耶稣并没有选择成为大有能力的天使,而是成为比天使微小的人,因为祂来到世上「并不救拔天使」(16节)、而是救拔神所拣选的人(太一21)。当时有些犹太人把弥赛亚描绘成一位天使长,本信的读者可能已经受到「那诸般怪异的教训」(十三9)的诱惑,所以本书强调:耶稣基督是完全的神、也是完全的人,但祂从来都不是天使。
  • 第二、祂为人代死(9b):神的儿子是永生的,只有降生「成为比天使小一点」的人、才能经历死亡,「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」(14节):
    1. 基督「受死的苦」(9节)、完全地经历了死亡,包括身体的死亡、精神的痛苦、与神的隔绝(太二十七46),这样,祂的代死才能除去人两次死的刑罚(启二十二14)。
    2. 基督在十字架上「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」(9节),借着救赎彰显出神更大的荣耀(约十二23、28)。「受死的苦」本是人类最大的难题,但却成了基督得荣耀的道路。
    3. 基督的死是「因着神的恩」(9节),是人所不配的恩典(弗二6-10)。
    4. 基督是「为人人尝了死味」(9节),「舍命作多人的赎价」(可十45;提前二6),但祂也是「为凡顺从祂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」(五9)。因此,「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」(约壹二2),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都自动得着了救恩,而是说人人都可以凭信心接受赎价、「因信称义」(罗五1)。正如神借着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:「有许多人因认识我的义仆得称为义;并且祂要担当他们的罪孽」(赛五十三11)。

【来二10】「原来那为万物所属、为万物所本的,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,使救他们的元帅,因受苦难得以完全,本是合宜的。」

【来二11】「因那使人成圣的和那些得以成圣的,都是出于一。所以,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,」

【来二12】「说:我要将祢的名传与我的弟兄,在会中我要颂扬祢;」

【来二13】「又说:我要倚赖祂;又说:看哪,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。」

  • 第三、祂是带领者(10节):「元帅?ρχηγ??/archegos」(10节)原文的意思是「创始者、领袖」,又译为「创始」(十二2)、「主」(徒三15)、「君王」(徒五31)。只有这位元帅才能带领人类进入救恩、回到神面前:
      1. 当时的犹太人无法接受一个被钉十字架的基督,但在神的旨意中,基督的受苦「本是合宜的」(10节)。因为「为万物所属」(10节)的神是创造和救赎的原因,「为万物所本」(10节)的神又是创造和救赎的动力,基督是「按着神的定旨先见」(徒二23)主动来到世上受苦(十5-7)。
      2. 基督受苦的目的,是为了让父神能「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」(10节)、「得祂荣耀」(帖前二12)。正因为基督先受了苦、走过了十架之路,我们才有把握跟随祂的脚踪进入救恩。而基督所带领的十架之路,就是先降卑、后高升(腓二6-7;罗六8;提后二11-12)的得荣耀之路——「如果我们和祂一同受苦,也必和祂一同得荣耀」(罗八17)。当重生的信徒与再来的基督「一同显现在荣耀里」(西三4)的时候,创造的荣耀(7节)和救赎的荣耀(9节)将完美地汇聚在一起,人类将被恢复神儿子的地位(罗八14-16),并且因着儿子的地位而甘心做仆人,承受并管理神的基业,使万物重新服在人的脚下(8节)。这是「神在万世以前预定使我们得荣耀的」(林前二7)智慧。
      3. 基督道成肉身、带领人类进入救恩的使命,必须「因受苦难得以完全」(10节)、在十字架上才能成就救赎。祂必须「为人人尝了死味」(9节),才能成为万人的大祭司(七28)。
  • 第四、祂是长兄(11-13节):基督是「那使人成圣的」(11节;十10),祂借着自己的血和道使信徒「得以成圣」(11节;十14;十三12;弗五26),「得着儿子的名分」(加四5-6;弗一5)。因此,道成肉身的基督和重生的信徒「都是出于一」(11节),基督的父神也是信徒的父神(约二十17;彼前一3),「所以,祂称他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」(11节;太二十八10;约二十17;罗八29)。但人若把基督和祂的道当作可耻的,祂再来的时候「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」(可八38)。作者引用了三处旧约来证明这种弟兄的关系:
      1. 「我要将祢的名传与我的弟兄,在会中我要颂扬祢」(12节),这是引用诗二十二22。诗中的弥赛亚经历苦难之后(诗二十二12-18),将父神启示给众弟兄。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引用了诗二十二1(太二十七46)。
      2. 「我要倚赖祂」(13a),这是引用赛十二2。基督站在人子的地位上,凡事不是倚靠超自然的能力,而是倚赖父神,成为信徒可以效法的榜样。
      3. 「看哪,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」(13b),这是引用赛八18。信徒是神赐给基督的得胜见证(约六37),正如神把儿女赐给先知以赛亚作为预兆和记号。

【来二14】「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,祂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,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,就是魔鬼,」

【来二15】「并要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。」

  • 第五、祂是得胜者(14节):道成肉身的主耶稣基督和那些预定得救的神的「儿女」(13、14节)一样,「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」(14节),具有完全的人性,所以也会和人一样死亡。这是为了「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,就是魔鬼」(14节),成就神对魔鬼的预言:「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;你要伤祂的脚跟」(创三15)。「败坏」原文的意思是「使无效、废除」,又被译为「废去」(提后一10)。魔鬼所掌握的「死权」,并非杀人的权力(伯一12),而是把人留在死亡领域中的权力。基督借着「血肉之体」的死亡进入阴间,满足了神公义的追讨;又借着复活从死里出来(罗十7),如今「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」(启一18),废除了魔鬼的「死权」,确保了所有信徒的复活。
  • 第六、祂是释放者(15节):「怕死」(15节)的人所害怕的不一定是死亡,而是恐惧本身。自杀就是因为人害怕死亡背后的权势,以致到了没有勇气活下去的地步。基督的死而复活,废除了魔鬼把人留在死亡领域中的权力,给了我们复活的盼望;因此,死亡就失去了辖制人的「毒钩」(林前十五55),「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」(15节)就可以不再作罪的奴仆,得着自由的释放(约八32、36)。

【来二16】「祂并不救拔天使,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。」

【来二17】「所以,祂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,为要在神的事上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。」

【来二18】「祂自己既然被试探而受苦,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。」

  • 第七、祂是拯救者(16-17a):基督并没有成为大能的天使,因为救恩是神为按照祂的形象被造的人预备的,堕落的天使得不着赦免(彼后二4)。因此,祂成了亚伯拉罕的后裔(太一1),凡事「与祂的弟兄相同」(17节),目的是「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」(16节)。「那以信为本的人,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」(加三7),信徒「既属乎基督,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,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」(加三29)。
  • 第八、祂是大祭司(17b):
    1. 大祭司只能从人中间挑选(五1),基督若要站在人子的地位上替罪人赎罪,就必须成为完全的人,「凡事该与祂的弟兄相同」(17节),「成为人的样式」(腓二7)、「成为罪身的形状」(罗八3),只是没有犯罪(四15)。
    2. 这位大祭司的职责是作神与人之间的中保(七22;八6),为百姓的罪献祭(七27),除掉人的罪(九26),使人能蒙神悦纳(十21-22)。因此,祂不像当时的犹太大祭司那样服事罗马帝国和自己的私利,而是对人「慈悲」(17节)、向神「忠信」(17节)。
  • 第九、祂是挽回祭(17c;罗三25;约壹二2;四10):「挽回祭 ?λ?σκομαι/hilaskomai」(17节),又被译为「开恩可怜」(路十八13)。「赎罪 expiation」的意义是遮盖、除去或涂抹罪,而「挽回 proptiation」的意义不但包括「赎罪」,还包括平息神的忿怒(民十六46-48)。「挽回祭」在希腊文学中,指外邦人用献祭来讨好忿怒的假神。但圣经借用「挽回祭」这个异教名词,所表达的概念与异教截然不同:
    1. 异教假神的忿怒是易怒霸道、反覆无常的,而真神的忿怒则是出于祂对一切罪恶公义、不变的恨恶。「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」(罗一18),所以有必要进行挽回;若是否认神会「忿怒」,就是否认神的完全公义,祂的爱将被贬低为多愁善感。
    2. 基督把自己献为「挽回祭」,不但完全满足了神的公义要求,也平息了神对罪人的怒气,这是福音的核心;无论是淡化人的罪,还是否认神对罪人的「忿怒」,都是「别的福音」(加一16)。
    3. 异教是人或第三者提供礼物来贿赂假神,但真神却用自己设计的方法,使祂的忿怒可以止息(诗七十八38;八十五2-3;一百零三8-10;弥七18-19);自己「设立耶稣作挽回祭」(罗三25),主动付出代价、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」(林后五19)。因此,「不是我们爱神,乃是神爱我们,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,这就是爱了」(约壹四10)。
    4. 基督不但是「挽回祭」,也是献上「挽回祭」的祭司,祂如今仍然是「挽回祭」,因为祂一次献上的祭永远有效(十10);我们不仅在得救时靠基督作「挽回祭」,得以与神和好,并且得救之后「若有人犯罪」(约壹二1),也可以继续靠基督作「挽回祭」,得以维持「与神相交」(约壹一6)。
    5. 基督作「挽回祭」,「不是单为我们的罪,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」(约壹二2),足以挽回「普天下人」,凡信而接受的人都可以享用其功效(约三16;五24)。
  • 第十、祂是帮助者(18节):「就能搭救被试探的人」(18节),可译为「祂能帮助被试探的人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。主耶稣并不需要「被试探而受苦」(18节)的经验,就能对我们的难处感同身受,并且比我们更了解人的真正需要。但祂却在肉身里亲自「被试探而受苦」,是要让受苦的人确信祂能「体恤我们的软弱」(四15);祂又在肉身里胜过了试探(太四1-11),是要让受试探的人效法祂、靠着神的话语得胜。因此,试探和逼迫并非信徒退后的理由,而是我们经历救恩的机会——那位又真又活的基督必与我们同在、用恩典加给我们力量(提后四17;林后十二9),为我们「开一条出路」(林前十13),让我们能「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,为要得怜恤,蒙恩惠,作随时的帮助」(四16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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