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约伯记第3章

受撒但第二次攻击后,约伯的态度有没有改变?
  3章 约伯面对第二次攻击──肉体折磨时的反应,与他受到第一次攻击后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差别(1:20-22)。约伯没有诅咒神,但他诅咒了自己的生 日。他觉得被神弃绝还不如不出生好。约伯在肉体、感情、灵性上都有挣扎。他的苦难又深又广。在患难和受苦的日子里,千万不要低估我们的脆弱。我们即使不能 解脱,也要持守我们的信心。

这一节挺特别的,是指……
  3:8 在约伯时代,人可以雇别人来发诅咒。约伯情愿占卜者呼唤“鳄鱼”吞掉他的生日。

你如何看待约伯求死解脱的要求?
  3:11 约伯经历着肉体上极度的痛苦,以及家庭和财产损失带来的悲哀。他希望自己死也是无可厚非的。约伯的痛苦把他放在信心的十字路口上,许多对神 的观念都被动摇了(例如他使你富有,一直保守你免受麻烦和痛苦,或保护你所爱的人)。约伯被赶回到信心的起点。他有两种选择:(1)诅咒神和放弃他, (2)信靠神,从他那里取得继续活下去的力量。

用什么来衡量神对人的爱,是人领受了多少福分吗?
  3:23-26 约伯一直非常谨慎地不去敬拜物质财富,只敬拜神。尽管如此,他仍被灾难淹没,故此他抱怨为什么自己过正直的生活也有试炼来临。他所有 的生活准则都被打碎,他开始失去方向。试炼和悲痛,无论是暂时的或是长期的,都摧毁不了生命的真正目的。生命的目的并非仅是追求幸福和个人成就,更是要服 事和荣耀神。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并非建筑在感觉上,而是在无人能拿走的真实之上,那便是神对我们的爱。不要假设因为神真爱你,便会阻止痛苦发生,事实可能刚 好相反。神的爱不能以我们
所受痛苦的大小来测度。保罗教导我们,没有东西可以将我们与神的爱隔绝(参罗8:38-39)。
所有的苦难都是人犯罪的结果吗?
4-5章 以利法声称他有来自神启示的秘密知识(4:12-16),以及丰富的个人体验(4:8)。他提出,苦难是犯罪的直接后果,如果约伯认罪,他的苦 难便会中止。以利法把苦难看成是神的惩罚,而这惩罚是有益的,因为它可以把人带回到神那里。以利法的观点可能是对的(参加6:7-8),却不适用于约伯的 身上。虽然以利法有许多真切有益的建议,但他作了三个错误的推断:(1)清白的好人不会受苦;(2)那些受苦的人是为他们过去的罪受罚;(3)约伯因为做 了在神眼中看为错的事而受苦。有关以利法,请参28章的附表。提幔是以东的一个贸易城市,此地以智慧闻名(参耶49:7)。

 


圣经综合解读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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