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既行了这事……我便指着自己起誓说,论福,我必赐大福给你……。(创二十二15-19)
亚伯拉罕接触到神的本性,他如今明白神的真实。
“神自己,是我的目标,不论代价,亲爱的主,不论何方。”
不论代价,不论何方,就是自己没有任何可选择的,只求神带领到达目标。
若神对我里面的性情说话,我根本不会质疑发问,只会马上顺服。耶稣说:“来”,我就来;他说:“放手”,我就放手;他说:“这事要信靠神”,我就信靠。整个过程证明了神的性情在我里面。
神对我启示他自己,决定于我的品性,而不在于神的品性。
“由于我是卑贱的,以致你的道路,在我看来也往往是卑贱的。”
在顺服的操练下,我来到亚伯拉罕曾到之处,认识神是谁。我没有在主耶稣里与神面对面以前,没有遇到一位真的神,但如今我知道“在整个世界中,除你以外,我再没有谁”。
神的应许对我们毫无价值,除非我们藉顺服明白神的本性。圣经的话可以念过三百六十五次,而仍对我们毫无意义。但突然我们却看出神的意思,因为在某些事上我们顺服神,他的性情立刻向我们开敞了。“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,在基督都是是的,所以藉着他也是实在的。”这个“是的”,必须从顺服中出来;我们若藉着生命中的顺服对应许说“阿们”,那应许就属于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