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静夜亮光》1月12日

  经文: 我还有话为上帝说。(约伯记三十六:2)

  我们不应该存心向人显露自己的长处或自己的热诚。但是,常常企图隐藏上帝为了别人的好处所给予我们的,也是一种罪。基督徒不是山谷中的村庄而是建造在山上的城;不是斗底的灯而是灯台上的光,要照亮别人(参阅太五:14~15)。适当的退隐可能是美好的,自我隐藏也是谦虚的表现,但是将我们里面的基督隐藏起来却永远是错误的。珍贵的真理藏守不宣,是得罪了别人,也抵触了上帝。倘若你天生紧张并且个性内向,小心,勿在这恐惧的趋向中陷得太深,免得你对教会失去作用。基督并不以你为耻,你也当因他的名定意忽视自己的感觉。将基督向你说的话告诉别人。即使你不能如号角般大声宣告,也可以用安静细微的声音述说。即使教会的讲坛不是你发表言论之处,即使报章杂志不会刊登你的文章,你仍然与彼得和约翰共呜,说:「金银我都没有,只把我所有的给你。」(徒三:6)。即使你不能在高处宣讲,也可以在井旁和撒玛利亚的妇人谈道。即使你不能在教堂、在大城市、在大庭广众之中赞美耶稣,仍可以在内室,在乡间、在自己的小家庭内赞美他。让甜美溪流般的见证,从内心隐藏的泉源涌流,让每一位路过者可以饮取。不要隐藏你的才能。为上帝说话能令我们精神振奋、令众圣徒欢乐,也对于人有益,更能尊崇我们的救主。

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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