恩典365 | 11月13日 职场系列-尼希米:要求别人前 先要求自己

       经文: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,就是从亚达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,共十二年之久,我与我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。(尼5:14)
 
       恩典365,三百六十五天,我们天天一起活在神的爱和神的恩典里面。
 
       尼希米在面对一个很难处理的问题,这个问题不是从外面来的攻击,是内部产生的对立。而在这个对立里面,有一些东西从法律上来讲,可能我很难处理。因为有人穷,去跟别人借钱,借钱的时候,别人收利息;有人穷,把自己的产业卖给别人,别人可能,可能把价钱压得很低,所以就收购了别人,以致于这个贫富之间就开始(拉大差距)。大家是自己人,可是,内部可能有一些,我觉得你欺负我了,我觉得你对不起我,我觉得,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刻薄?!而自己人中间,有这样的情绪,如果你也正在带一个团队,你要谨慎这样的事情,不要让自己人当中有一些破口。
 
       可能有一些人说,那怎么办呢?他自己要跟我借钱啊,我们讲好的啊,那怎么办呢?他没有钱买东西吃,把田地卖给我,那我买了他的田地啊,是他自己愿意,用这个价钱卖给我。从法来讲也许有的时候讲不清楚,但是,尼希米要求那一些得到好处的人说,因为我们现在一起打仗,因为我们现在同仇敌忾,因为现在我们是家人,我们不只是就事论事、就法论法,我们要一起往下打仗,所以宽容一点,对别人好。
 
       他要求那些人把利息还给别人,他要求那些人甚至把别人已经贱卖给他的这些田地还给别人。其实这是不容易的耶,对那些人来讲,我凭什么啊?我借钱给你拿利息,这有什么不对的?你把东西卖给我,我们一个愿买,一个愿卖,那我们都讲好的价钱啊!这有什么不可以呢?
 
       可是,尼希米可以这样要求别人,要求别人付一个额外的代价。比如说,讲好的利息还给别人,已经卖给我的田地还给他,他要求有一些人付出一些额外的代价。为什么?因为他自己的榜样。我读给你听,他说,自从我奉派作犹大地的省长,我作了那个省长有十二年,这十二年当中,我跟我的弟兄都没有吃省长的俸禄,我先付代价,十二年我作省长,我有我的薪水,但是,我看到别人的需要,我把这些拿出来分给别人。我可以这样要求你,因为十二年来,我先做。
 
       作为一个领袖,如果你期待你所带的人能够同心,一起愿意为一个共同的目标付代价,你不能只叫别人付代价,第一个关键是,我付不付代价?愿今天,尼希米,成为我们的榜样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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