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书第2章逐节注解、祷读

【腓二1】「所以,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,爱心有什么安慰,圣灵有什么交通,心中有什么慈悲怜悯,」

【腓二2】「你们就要意念相同,爱心相同,有一样的心思,有一样的意念,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。」

  • 第1节可译为「所以,在基督里若有任何劝勉,若有任何爱心的安慰,若有任何圣灵的团契,若有任何慈悲怜悯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。「所以」,与一27「同有一个心志,站立得稳,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」(一27)衔接,表明信徒若要「同有一个心志、站立得稳、齐心努力」,教会就应当合一。「若 ei」原文可被译为「既然」(罗十五27;徒十一17),不是指可能发生的事情,而是指已经存在的前提和理由。第1节列出了信徒应当合一的四个理由:
    1. 他们已经「在基督里」得着了「劝勉」,也就是「鼓励」(英文ESV译本)。
    2. 他们已经在基督的身体里得着了「爱心的安慰」,基督是这爱心的源头(一8-9、11)。
    3. 他们已经在「圣灵的团契」里,共同拥有圣灵(弗四3-4)、在圣灵里敬拜(三3);
    4. 他们已经用「慈悲怜悯」彼此相待。
  • 「你们就要意念相同,爱心相同,有一样的心思,有一样的意念」(2节),这里列出了教会合一的三种表现。基督身体的合一使基督心满意足,也使「基督耶稣的仆人」(一1)「喜乐可以满足」(2节):
    1. 「意念相同」,也就是「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」(5节)。「意念 phroneo」又被译为「心」(5节),是本信的关键词,原文在保罗书信里总共使用了23次,其中10次都在本信中(一7;二2×2、5;三15×2、19;四2、10×2)。
    2. 「爱心相同」,都是靠着神(一19)、「凭爱心行事」(弗五2)。
    3. 「有一样的心思,有一样的意念」,把注意力集中在共同的目标上、一起专心做一件事情,就是得着基督(一21;二5、11;三8、15)。

【腓二3】「凡事不可结党,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;只要存心谦卑,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。」

【腓二4】「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,也要顾别人的事。」

  • 3-4节根据第2节的原则,进一步提出劝勉:
    1. 从反面来说,是「凡事不可结党,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」(3a)。
      • 「结党」可译为「自私的野心」(英文ESV译本),「自私的野心」和「虚浮的荣耀」,都是教会合一的仇敌。
      • 「自私的野心」,就是不以基督为元首,而是以自我为中心,不是自己出头、就是依附某个头,有意无意地在教会里「结党」(一17)。
      • 「虚浮的荣耀」,直译是「空洞的荣耀」,就是没有生命实际、言过其实的虚荣。任何倚靠改善外表就可以得到的荣耀,如名利、地位、成就感,都是转眼即逝的虚幻假象,会在教会里造成「嫉妒纷争」(一15)。
    2. 从正面来说,是「只要存心谦卑,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」(3b)。
      • 「强 huperecho」原文的意思是「高过、超过、优于」,在新约中使用了五次,其中三次都在本信(二3;三8;四7),也被译为「在上」(罗十三1;彼前二13)。「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」,意思是「各人看别人比自己重要」(英文ESV译本)。
      • 「谦卑」不是自我节制的修养,不是故作谦虚的装假,也不是胆小怕事的懦弱,而是认清自己的败坏和有限,「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,看得合乎中道」(罗十二3),所以「诚实倚靠耶和华」(赛十20)。古希腊的文化谴责骄傲,却鄙视谦卑。但圣经却认为谦卑是神百姓的美德(箴言十五33;赛二11),是骄傲的相反。骄傲就是人假装自己是神、试图成为神(创三5);当一个人自以为最公义、最圣洁、最博爱、最谦卑的时候,就是最像撒但的时候。
      • 「谦卑」不会使人陷入自我中心,不会让人的心思被自我满足、自我实现所占据;而会使人向外看,「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」。也就是调整优先顺序,把别人的利益和需要放在自己之上,尊重、服事、建立和坚固别人,这是肢体在身体中的价值所在,也是舍己之爱的开始。神允许我们各人都有所缺欠,是要我们使用各自的恩赐彼此配搭、互相供应,在基督的身体里合一。当一个人认识了自己是多么有限,也就看清了自己是多么骄傲;因为当我们发觉自己无法变得更聪明、更强大、更成功、更有吸引力的时候,内心的嫉妒、烦躁和沮丧,就是显明骄傲的温度计。这时,我们所当做的,不是自卑地追求更多的恩赐,而是谦卑地用好已有的恩赐,「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,也要顾别人的事」(4节)。凡事「不要求自己的益处,乃要求别人的益处」(林前十24;十三5),这是运用一切恩赐的秘诀(林前十二31)。

【腓二5】「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:」

【腓二6】「祂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;」

【腓二7】「反倒虚己,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;」

【腓二8】「既有人的样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」

  • 「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」(5节),直译是「你们应当有这样的思想,这也是基督耶稣的思想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「心 phroneo」和第2节的「意念、心思」原文是同一个词。保罗所要求的「意念相同、有一样的心思」(2节),就是「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」。主耶稣的心里柔和谦卑(太十一29),在基督耶稣里思想,就是「存心谦卑」(3节);心思对了,行为才能合一(1-4节)。
  • 6-11节是一首「基督颂」,6-8节描写基督的降卑,主角是圣子;9-11节描写基督的升高,主角是圣父。
  • 为了理解什么是「基督耶稣的心」、明白祂的降卑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,我们首先需要知道基督是谁:「祂本有神的形象,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」(6节)。
    • 基督是神的儿子(可一1;约十一27;林后一19),「祂本有神的形象」,也就是神的荣耀(林后四6;来一3;结一28);而神所彰显的荣耀,总是代表神的本质(出三十三18-19)和临在(出二十四16;四十34;利九23;王上八11)。因此,「祂本有神的形象」,意味着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的本质、样式和存在方式都「与神同等」,具有同等的永恒性和神性(约八58;十30)。
    • 「强夺的 harpagmos」,原文在圣经中只出现在这里,本意是「被抢夺的东西」,在古希腊文学中并不常见,可以引申为十多种意思(Wright, Climax of the Covenant, 62-90),表示任何被抢夺、抓住、拥抱或珍视的东西。「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」,意思是基督没有抓住自己拥有的地位,当作可以被自私地利用的优势或珍宝。
    • 「以 hegeomai」,原文与「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」(3节)的「看 hegeomai」是同一个词,是把神性与人性进行对比。
      • 基督与神同等的地位,是祂本身固有,因为「祂本有神的形象」。神是自有永有、永不改变的,不需要更多、也不会更少,所以神的本性不是自私地攫取、而是慷慨地给予。希腊的神明、罗马的君王,没有一个不把自己的权力地位当作可以利用的优势;只要合理合法,人类不会错过任何一个可以谋求私利的机会,只有神才能对自私说「不」。基督向可以利用地位的机会说「不」,这个决定显明祂本有真正的神性。
      • 受造的亚当只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(创一27),却急于「如神能知道善恶」(创三5),像撒但一样想与神同等(赛十四14)。而先存的基督「本有神的形象」,却「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」,没有陷入自私的深渊,这也是「活着就是基督」(一21)当有的样式。
  • 神子基督「反倒虚己,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」(7节),因为神的完全不需要更多、也不会更少,所以基督愿意为了罪人献上自己;基督的神性不是靠抓住自己的地位来证明,而是用道成肉身来彰显:
    • 「反倒虚己」,直译是「反而倒空自己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
      • 基督并没有从自己里面倒掉任何东西,而是「将命倾倒」(赛五十三12),完全倒出了自己;祂并没有放弃任何神性,而是自我限制了神性的特权和荣耀。道成肉身的基督既有完全的人性、也有完全的神性(罗九5;西二9;多二13),但「祂本来富足,却为你们成了贫穷,叫你们因祂的贫穷,可以成为富足」(林后八9)。
      • 基督的「虚己」,并不是放弃与神的同等,而是显明了与神的同等;但祂并不是把自己与神同等的地位作为逃避十字架的借口,而是视为适合履行使命的最佳条件。这种「虚己」,与人类「自私的野心」(3节英文ESV译本)完全相反,恰恰彰显了神的真正本性。
    • 「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」,是基督倒空自己的方法;祂的「虚己」不是靠着减少、而是借着增加。
      • 对于现代人来说,「奴仆的形象」是陌生的;但对于腓立比人来说,「奴仆的形象」却是每天都能从奴隶市场和日常生活中看到的现实,是人类的权利被剥夺的极限,是与「神的形象」完全相反的另一个极端。
      • 基督虽然始终有「神的形象」,但却没有「贪图虚浮的荣耀」(3节),而是把荣耀隐藏在「奴仆的形象」里。祂不是以「主」(11节)的身分、而是以神仆人的身分(赛五十二13)进入「罪的奴仆」(罗六17)当中,「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」(可十45),「释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」(来二15)。祂在世上不但没有优势和特权,反而体验了奴仆一切的无能为力和贫穷卑微——「祂的面貌比别人憔悴;祂的形容比世人枯槁」(赛五十二14),「祂被藐视,被人厌弃;多受痛苦,常经忧患。祂被藐视,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样;我们也不尊重祂」(赛五十三3)。
      • 「成为人的样式」,表明耶稣基督是完全的人,与全人类认同,具有人性的一切的软弱和限制(罗八3;来二7、14);但祂又不完全与人相同,因为祂从未失去「神的形象」和「与神同等」的地位,只是「成为罪身的形状」(罗八3),但却没有犯罪(来四15)。
  • 神子基督选择「成为人的样式」的后果,是「既有人的样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8节)。
    • 「既有人的样子」,直译是「既被发现以人的样子显现」(英文ESV译本)。意思是在接触过祂的人看来,耶稣和别人没有什么两样(可六3);祂像人一样活着,因为祂的的确确就是一个人。只有父神知道祂的真实身分(太十六17)。
    • 「就自己卑微」,与「反倒虚己」平行,这是先知以赛亚所预言的耶和华仆人的形象(赛五十二14;五十三3)。基督从出生到受死,在一切事上都是主动「虚己」、「卑微」,既没有利用神性的优势,也不是迫于压力和环境,而是因为祂自己定意「自己卑微」、「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」(可十45)。
    • 「存心顺服」,这是表示圣子和圣父的关系——子顺服父的旨意(约十17-18)。亚当是因为不顺服而必定死(创二17),基督却是因为顺服而「以至于死」。不朽者甘心顺服父神(来十7),不可思议地经历了人类死亡的一切痛苦和挣扎(太二十六39-42),「舍命作多人的赎价」(可十45),是为了显明神对世人的爱(约三16;罗五8;八3)。
    • 「且死在十字架上」,代表降卑到最低、顺服到极致。十字架不是一种英勇、崇高的死法,而是罗马帝国最残酷、最耻辱、最不光彩的死刑,是用来处死叛乱者和「奴仆」的。挂在十字架上,也被犹太人认为「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」(申二十一23;林前一23)。但「本有神的形象」的基督以「奴仆」的身分「死在十字架上」,却实现了神的目的、荣耀了父神(约十二28)。这也成为每一个信徒谦卑顺服的标准,只要我们还没有完全「死在十字架上」,就还有进一步谦卑的空间。

【腓二9】「所以,神将祂升为至高,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,」

【腓二10】「叫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,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,」

【腓二11】「无不口称『耶稣基督为主』,使荣耀归与父神。」

  • 圣子「死在十字架上」(8节),已经将自己交与死地,现在就要靠圣父来成就接下来的事。因为基督已经顺服父神的旨意、降到最低(8节),「所以」(9a),父神就照着自己所预言的(赛五十二13)、基督所祷告的(约十七5),「将祂升为至高」(9b)。
  • 「神将祂升为至高」(9b),不是对基督舍己、顺服的奖赏或补偿,而是为基督伸冤,向世人证明那位被钉十字架的耶稣,就是当被高举的基督。
  • 「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」(9c),就是「主耶稣基督」。「耶稣」是基督在地上的名字,但已经被神赋予新的意义,使这个名字等同于「主」(11a)、也就是「耶和华」(赛四十五24)。「主耶稣基督」是一个「神人合一」的新名,「在天下人间,没有赐下别的名,我们可以靠着得救」(徒四12)。在七十士译本中,用希腊文「主 kurios」来代替希伯来文「耶和华」。对于信徒来说,复活的耶稣基督就是那位「主」(罗十9;林前十二3)。
  • 10-11节引自赛四十五23。
    • 「一切在天上的、地上的,和地底下的」(10a),代表所有的受造之物。当基督再来以后,一切受造物都将服在宇宙之王至高的主权下(弗一10),包括那些钉祂、刺祂的人(启一7)。
    • 「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,无不口称『耶稣基督为主』」(10b-11a),意味着承认基督的神性和主权,承认祂就是那位宣告「万膝必向我跪拜,万口必凭我起誓」(赛四十五23)的神。当时,罗马帝国的臣民都口称「凯撒是主」,并且逼迫教会;将来,他们将口称「耶稣基督为主」,并且承认他们「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,神已经立祂为主,为基督了」(徒二36)。
    • 「使荣耀归与父神」(11b),意味着基督的升高,不是获得了一个以前没有的新地位,而是代表父神证实「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,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」(罗五8)。所以,当基督被「升为至高」的时候,并没有「贪图虚浮的荣耀」(3节),而是「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祂的,叫神在万物之上,为万物之主」(林前十五28)。
  • 基督耶稣的降卑和升高,与世人想象的完全不同:
    1. 基督的降卑,并不是为了升高。因为祂本来就在至高之处,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,又要归到神那里去」(约十三3),不需要先降卑、再升高。
    2. 基督的降卑,并不是为了荣耀。因为祂本来就有荣耀,就是未有世界以先、与父神同有的荣耀(约十七5),不需要先降卑、再得荣耀。
    3. 基督的降卑,并不是为了自我证明。因为神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自己的神性,只有魔鬼才会引诱神子证明自己(太四3-7)、引诱亚当与神相似(创三22)。
    4. 基督的降卑,并不是为了取得宇宙之王的资格。「因为万有都是靠祂造的……一概都是借着祂造的,又是为祂造的。祂在万有之先;万有也靠而立」(西一16-17)。
    5. 基督的降卑,是神本性的自然彰显。因为神是自有永有的,祂「不用人手服事,好像缺少什么;自己倒将生命、气息、万物,赐给万人」(徒十七25)。因此,神的本性不是抓、而是给,圣子不需要抓住与神同等的地位不放、证明自己与圣父同等,而是借着「虚己」,自然地彰显出「神本性一切的丰盛」(西二9),让世人能真正认识神(约一18;十四6、9):
      • 因为神是自有的,不需要任何增加、也不会有任何减少,所以舍己是祂的本性。信徒的舍己,也是属神生命的体现。
      • 因为神是不变的,不会变得更多,也不会变得更少,所以降卑是祂的本性。信徒的谦卑,也是生命丰盛的体现。
      • 因为神是全知的,基督知道父神必然会成就一切,所以顺服是圣子的本性。信徒的顺服,也是对神信心的体现。
    6. 基督的降卑,是为了成就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就有的旨意。因为神是有计划的神,「那为万物所属、为万物所本的,要领许多的儿子进荣耀里去(来二10),「使天上、地上、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面同归于一」(弗一10)
    7. 基督的降卑,是为了让人也能被升高,「叫我们与基督耶稣一同复活,一同坐在天上」(弗二6)。因为神所高举和尊荣的,既是本来就与神同等的神子(6节),也是被人鄙视和弃绝的人子(8节);神「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」,既是主神的名(11节)、也是人子耶稣的名(10节)。基督是按照神的形象重造的新人原型(弗四24),祂作为人子走过的降卑和升高之路,是作为牧人(约十4)、先锋(来六20)和元帅(来二10),为我们开辟了一条回家之路,好让我们能分享这位原型的荣耀(三21)。因此,信徒应当「和祂一同受苦,效法祂的死」(三10),「因为你们蒙恩,不但得以信服基督,并要为祂受苦」(一29)。
  • 二5-11节的「基督颂」,就像给约十三3-12这幅「基督洗脚图」所配的文字说明:基督离开了荣耀之神的位置,以神的身分从神出来,以仆人的身分服事不配的罪人,又以神人合一的身分归回到神那里去(约十三4、5、12)。主耶稣说:「我给你们作了榜样,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做的去做」(约十三15)。因为祂所彰显的「神的形象」(6节),就是在亚当里被亏缺的「神的荣耀」(罗三23;创一27);信徒若是「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」(5节),就能在这个黑暗的世代自然地彰显出这形象(15节),「使荣耀归与父神」。

【腓二12】「这样看来,我亲爱的弟兄,你们既是常顺服的,不但我在你们那里,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,更是顺服的,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。」

【腓二13】「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祂的美意。」

  • 二12-18与一27-二4在结构上交错对称,12-18节的每一条劝勉都与一27-二4中的内容平行。这是保罗在阐明「基督耶稣的心」(5节)之后(5-11节),对一27-二4的劝勉作进一步的补充;教导的重点不是个人的品行,而是教会的合一。
  • 12-13节从天上回到地上,「这样看来」(12节)和「顺服」(12节)这两个词组,把12-18节的劝勉与5-11节基督的榜样连接起来。
  • 「你们既是常顺服的,不但我在你们那里,就是我如今不在你们那里,更是顺服的」(12节),这句话与「叫我或来见你们,或不在你们那里,可以听见你们的景况」(一27b)平行。
  • 「就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」(12节),这句话与「丝毫不怕敌人的威胁;以此证明他们会沉沦,你们会得救」(一28a和合本修订版)平行。
    • 「恐惧战兢」,代表在神面前敬畏顺服的态度,意味着不敢轻忽懈怠地被动等待,借口「放手让神自己来做、自己成就」,好像人只要不挡着神的路就行;也意味着不敢自信满满地倚靠自己,主张「神帮助那些自助的人」,好像人只需要神帮一点忙。「恐惧战兢」,是因为无论是立志还是行事,神都是原因;是因为将基督升为至高的那位神(9-11节),正在我们心里运行(13节)、激励我们服事祂。当我们真正明白这点的时候,就不能不在祂面前「恐惧战兢」、敬畏俯伏,一面主动、竭力地尽自己的本分,一面「诚实倚靠耶和华」(赛十20)。
    • 「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」,就是活出救恩的实际(一27a);对于教会来说,就是实现教会的合一。正如基督「存心顺服」(8节)、「使荣耀归与父神」(11节),作为基督身体的教会也有责任顺服神的引导(13节)、肢体彼此相顾(4节),让神「在教会中,并在基督耶稣里,得着荣耀」(三21)。
  • 为了避免读者误以为要靠自己「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」,保罗立刻指出,「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祂的美意」(13节),这句话与「这是出于神」(一28b和合本修订版)平行。
    • 「行事 energeo」和「运行 energeo」原文是同一个词,保罗用这两个相同的动词表明:人做工,是因为神做工;人的工作是神工作的效果,神的工作是人工作的原因。在信徒开始工作之前,神就己经在我们心里作工,不但引导我们立志,而且给我们能力行事,为要成就神的美意,也就是「为了祂美好的愉悦」(英文ESV、NASB译本)。
    • 当神在我们心里运行的时候,我们才能「意念相同,爱心相同,有一样的心思,有一样的意念」(2节)。当我们「自私的野心」(3节英文ESV译本)在立志行事的时候,不管初衷多么好,最终都会导致「结党、贪图虚浮的荣耀」(3节)。

【腓二14】「凡所行的,都不要发怨言,起争论,」

【腓二15】「使你们无可指摘,诚实无伪,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。你们显在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,」

【腓二16】「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,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,也没有徒劳。」

  • 14-16节以否定的语气禁止信徒「发怨言,起争论」(14节),在基督的身体里成就神的美意
  • 「凡所行的,都不要发怨言,起争论」(14节),这句话与「凡事不可结党,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」(3节)平行。
    • 「发怨言」,表面上是对人,实际上是对神(民十六11)。人若对神没有信心、不肯顺服,凡事就只看见环境,却看不见神在背后的手,所以才会像以色列人在旷野一样发怨言。
    • 「起争论」,并不是争论怎样才能成就神的美意,而是出于「自私的野心」(3a英文ESV译本)、「贪图虚浮的荣耀」(3a)。如果人人都坚持自己,却不肯像基督那样「虚己」(7节),教会里所有的事情都可能惹动肉体、引发争论。
    • 许多人一面热心事奉,一面抱怨别人不参与自己重视的事奉,一面争论别人不按自己的期望事奉,这都不是「神在你们心里运行」(13节)结果。判断信徒的立志行事是因为「神在你们心里运行」,还是出于自己「自私的野心」,明显的标志就是有没有「发怨言,起争论」;判断教会是否在「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」(12节),最大的证据就是有没有「发怨言,起争论」。「发怨言,起争论」是身体合一被破坏的信号,能让我们知道自己是活在基督里面、还是活在自己里面。只有当教会的肢体都「以基督的心为心」(5节)的时候,才不会「发怨言,起争论」,而是带着「恐惧战兢」的心,思想基督怎样「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8节)。
  • 教会内部凡事「都不要发怨言,起争论」,才能达到以下两个目的:
    1. 「使你们无可指摘,诚实无伪,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」(15a),这句话与「只要你们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」(一27a)平行引自申三十二5
      • 这并不是指个人的无罪状态,而是指教会的整体见证(太五14);也不是谈论如何成为神的儿女;而是教导如何活出神儿女的身分。
      • 当我们个人的生活能反映出神的形象时,教会才能「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」的见证。正如像基督的降卑和顺服,是神生命的自然彰显。
    2. 「你们显在这世代中,好像明光照耀,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」(15b-16a),这句话与「知道你们同有一个心志,站立得稳,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」(一27)平行。
      • 教会在黑暗的世界中「好像明光照耀」,不是靠献爱心、搞慈善,也不是靠教训人、指责人,而是用身体合一的见证,「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」。肢体的生命里先有光,身体才能像「明光照耀」;而「光」在人面前的可见标志,就是不会和世人一样「发怨言,起争论」。一个「发怨言」的信徒,会失去神儿女的见证;一个「起争论」的教会,会关闭在世界的亮光。
      • 「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」,也可译为「持守生命的道」(英文ESV译本)。信徒只有持守生命道、活出生命,才能「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」(一17)、表明福音的价值。教会只有持守生命之道、不掺杂世界的文化,才能「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」(一17)、在黑暗的世界里「明光照耀」。而信徒对待彼此的态度(14节),将影响我们能否「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」。
      • 「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夸我没有空跑,也没有徒劳」(16b),这句话与「为所信的福音齐心努力」(一27c)平行,两者都用了竞技场上赛跑的比喻,意思是盼望和弟兄姊妹在比赛的终点一起领奖(三14;四1)。保罗面临死亡的威胁,之所以在地上还有所挂念(一24-25),就是盼望能让信徒长进到可以「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」的地步。一个传道人的目标,不只是带人信主,而是要让人能向周围供应「生命的道」。

【腓二17】「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,我若被浇奠在其上,也是喜乐,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。」

【腓二18】「你们也要照样喜乐,并且与我一同喜乐。」

  • 17-18节以肯定的语气鼓励信徒「一同喜乐」(17节),因为喜乐是神在心里运行的标记。
  • 「我以你们的信心为供献的祭物,我若被浇奠在其上,也是喜乐,并且与你们众人一同喜乐」(17节),这句话与「你们的争战,就与你们在我身上从前所看见、现在所听见的一样」(一30)平行。在旧约的燔祭(出二十九40)、素祭(利二十三31)和平安祭(民十五5)中,需要用酒作奠祭浇在祭物上。保罗把腓立比信徒在逼迫中的信心比喻成献给神的祭物,把自己的生命比作被浇奠在其上的酒,表明他已经准备好为主殉道(提后四6)。正如奠祭的酒代表喜乐,保罗在死亡面前也有极大的喜乐。
  • 「你们也要照样喜乐,并且与我一同喜乐」(18节),这句话与「使我的喜乐可以满足」(2节)平行。信徒共同经历的磨难,会给我们带来共同的喜乐(一18、25);就像竞技场上的队友们在作出个人的牺牲之后,一起分享得胜的喜乐。而这种牺牲和喜乐的最高典范,就是基督自己(5-11节),「祂因那摆在前面的喜乐,就轻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难」(来十二2)。

【腓二19】「我靠主耶稣指望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,叫我知道你们的事,心里就得着安慰。」

【腓二20】「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,实在挂念你们的事。」

【腓二21】「别人都求自己的事,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。」

【腓二22】「但你们知道提摩太的明证;他兴旺福音,与我同劳,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。」

【腓二23】「所以,我一看出我的事要怎样了结,就盼望立刻打发他去;」

【腓二24】「但我靠着主自信我也必快去。」

  • 二19-30的主题是「效法基督的榜样」,这是本信交错对称结构的中心。保罗列举了提摩太和以巴弗提的榜样,帮助腓立比人理解什么是「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」(5节)。保罗所推荐的这两位基督仆人,也当成为我们服事基督的模范。
  • 提摩太是效法基督的虚己,完全顺服、没有私心的榜样(19-24节):
    1. 正如圣子完全顺服圣父、接受父神的差遣。提摩太也完全顺服保罗,总是作为保罗的使者到处奔波(19节;徒十九22;林前四17;帖前三2;提后四9)。
    2. 正如圣子与父神「同等」,提摩太也与保罗「同心」(20节)。「同心 isopsuchos」原文源于「同等 isos」。
    3. 正如主耶稣取悦天父,提摩太服事保罗的态度也「像儿子待父亲一样」(22节)。
  • 保罗是「靠主耶稣指望」(19节),并非根据自己对形势的估计,而是基于神对他的计划;不是凭自己的心意,而是在主里领会神的心意,因为他知道自己随时都可能获释或受死。在生死面前,能给使徒「心里就得着安慰」(19节),除了圣灵自己,就是他在主里面的工作。每个成熟的信徒,都可以成为彼此的安慰;每个一同争战的肢体,都可以「一同得恩(一7)。
  • 20节可译为「因为我没有别人与我同心,真正关怀你们的事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,指保罗身边没有其他适合去腓立比的人,只有提摩太最适合
  • 「别人都求自己的事,并不求耶稣基督的事」(21节),可能指保罗周围其他可以去腓立比的人动机不纯(一15、17)。只有提摩太做到了「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,也要顾别人的事」(4节)。
  • 22节可译为「但你们知道提摩太是经得起考验的,他与我为了福音一同服侍,待我像儿子待父亲一样」(和合本修订版,英文ESV译本)。腓立比人认识提摩太,因此,他们知道保罗的推荐都是真实的。提摩太自从开始与保罗同工以后(徒十六1),就显出了他的忠心。保罗是提摩太属灵的父亲,提摩太则像儿子一样与他亲密同工。
  • 保罗此时可能即将出庭,需要提摩太在他身边,定案之后再派他去腓立比(23节)。他也可能蒙了启示,相信自己不久也能获释(24节)。而且可能在获释之后,的确重新访问了腓立比。

【腓二25】「然而,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。他是我的兄弟,与我一同做工,一同当兵,是你们所差遣的,也是供给我需用的。」

【腓二26】「他很想念你们众人,并且极其难过,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。」

【腓二27】「他实在是病了,几乎要死;然而神怜恤他,不但怜恤他,也怜恤我,免得我忧上加忧。」

【腓二28】「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,叫你们再见他,就可以喜乐,我也可以少些忧愁。」

【腓二29】「故此,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,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;」

【腓二30】「因他为做基督的工夫,几乎至死,不顾性命,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。」

  • 以巴弗提是效法基督,「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」(8节)的榜样:
    1. 正如圣子「存心顺服,以至于死」(8节),以巴弗提也「为做基督的工夫,几乎至死,不顾性命」(30节)。
    2. 正如圣子被父神「升为至高,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」(9节),以巴弗提也应当受到「尊重」(29节)。
    3. 正如基督本来就有荣耀(约十七5),不必为了荣耀而顺服、牺牲,事奉神的人也不应该把事奉作为得荣耀的筹码。
  • 25节可译为「然而我认为必须差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,他是我的弟兄,与我一同作工一同作战的,也是你们为我的需要差来服事我的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「以巴弗提」可能是本信的信使,腓立比教会派他来供应、服事保罗(四18)。古罗马并不长期监禁犯人,对犯人的惩罚是罚款、劳役和处死。监狱不是长期监禁犯人的地方,而是犯人等候受刑的地方,生活条件非常恶劣,囚犯必须负责自己的饭食。
  • 26节可译为「他一直在想念你们众人,并且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,他就非常难过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从腓立比到罗马,水陆行程大约一千三百公里,以巴弗提可能途中患了重病,但不顾病情继续赶路,差一点丧了命(30节)。这个消息传回腓立比,让他们非常担忧,这使以巴弗提非常难过,因为他也不愿让弟兄挂心。
  • 27节可译为「事实上他病得几乎要死,然而神怜悯了他;不但怜悯他,也怜悯我,免得我忧上加忧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神允许以巴弗提生此重病、又亲自医治了他,使他与保罗「一同得恩」(一7)、更深地经历了神的「怜恤」。保罗曾经行过医治的神迹(徒十九12),却不能行在以巴弗提的身上,免得自己不要「忧上加忧」。可见,医治与否完全是出于神的恩典和计划,既不是人的「属灵技能」,也不是祷告苦求的结果。
    • 保罗在本信中一直强调喜乐,但也坦率地承认自己曾经「忧上加忧」,表明他所说的喜乐不是感情冷漠、无动于衷。保罗相信「死了就有益处」(一21),宣告神会赐下「出人意外的平安」(四7),表示自己「无论在什么景况都可以知足」(四11);但是,同一位保罗也告诉我们,他也会「忧上加忧」、几乎被悲伤的情绪压倒。
    • 今天,有些快乐的基督徒可能会责备保罗:「你不应该忧伤,因为死亡只是让以巴弗提回到天家。你应该照着自己的教导,祈求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、凡事谢恩……」但是,忧伤也是基督的感情之一;在基督里的喜乐,并不否定生命中的悲惨会导致真正的悲哀,因为基督也会哭泣(约十一35)。
  • 28节可译为「所以,我更急着差他去,让你们再见到他,就可以喜乐,也可以减少我的挂虑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腓立比人挂念保罗,又挂念巴弗提;巴弗提挂念腓立比人,保罗也挂念腓立比人,他们这样彼此挂念,正显明在基督的身体里「各人不要单顾自己的事,也要顾别人的事」(4节)。
  • 30节可译为「因他为了基督的工作,冒着生命的危险,差一点丧了命,为的是要补满你们服事我不足的地方」(新译本,英文ESV译本)。
    • 「补满你们服事我不足的地方」,指以巴弗提在供给捐赠之外,还不远千里来服事保罗,代表教会亲自与保罗一起在监狱里,弥补了他们的缺席。
    • 保罗强调,以巴弗提回去以后,腓立比人应该「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,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」(29节),正如父神尊荣降卑的基督。以巴弗提「为了基督的工作,冒着生命的危险,差一点丧了命」,这样的自我牺牲,正是每一个信徒效法基督的榜样。
上图:腓立比古城市中心遗址,前景是广场,背景是市场和长方形教堂。腓立比(Φ?λιπποι/Philippoi)位于马其顿东部,主前356年由腓力二世建立,在新约时代是罗马的殖民地。

上图:腓立比古城市中心遗址,前景是广场,背景是市场和长方形教堂。腓立比(Φ?λιπποι/Philippoi)位于马其顿东部,主前356年由腓力二世建立,在新约时代是罗马的殖民地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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