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灵修版圣经注释》撒母耳记上第2章

感恩不知如何祷告?看哈拿的 ──
  2:1-10 哈拿因神垂听祷告,赐下麟儿而赞美神。她以诗歌的形式来祷告,其主题是对神的掌管与主权充满信心,并为神成就的一切感谢他。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仿效哈拿的祷告,发出她的赞歌,称为尊主颂(参路1:46-55)。我们应当像马利亚与哈拿一样,确信神必管理我们的一生,顺服神为我们所定的道路,也要因他用自己的方法赐福给我们而感谢他。我们颂赞他百般美善的赏赐,就是承认他有权管理我们的一生。

神是我的磐石吗?我怎样倚靠这个磐石呢?
  2:2 哈拿颂赞神是磐石──稳固、坚强、永不变迁。今天的世界步调急速,朋友来来去去,环境变换不定,很难找到稳固不变的根基。人若一生贪求成就、但求拥有,以财富作为安全的根基,所得的既有限又无常。我们拚命争取,得到的财产却皆会失去,只有神永远存在。你要以神为指望,他永不叫你失望。

用人的方法伸冤,符合神的心意吗?遭遇不公平的对待也要……
  2:3 哈拿讲这些话时,一定想到毗尼拿的傲慢与责骂。她不需要与毗尼拿看齐,也毋需报复;她知道神监察一切,要审判人的罪恶与骄傲,哈拿很有智慧地等候神伸冤。当避免为自己伸冤;神既会衡量你的行为,也会衡量欺压你之人的行为。

在物质世界里,我能在各种境遇中都记得神是公义的主宰吗?
  2:10 我们活在邪恶充斥的世界,又受核武的威胁,很可能忘记神仍然作王。哈拿看出神(1)像磐石一样坚定(2:2);(2)察验我们的作为(2:3);(3)管理人的大小事务(2:4-8);(4)是最高的审判主宰,施行完全的公义(2:10)。切记神正在作王掌权,会使我们对世界和个人事务都有恰当的看法。

少年撒母耳的事奉态度,哪些值得我效法?
  2:11 童子撒母耳“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华”,换句话说,他是以利的帮手或助理。他既然担当这种角色,工作就包括每天开会幕的门(3:15)、扫地、清洁器物;到他长大以后,就会协助以利献祭。他穿上细麻布的以弗得(这是只有祭司才可穿上的衣服),显示他是见习祭司(2:18)。因为他是以利的助手,所以也是神的助手。在你服事别人的时候,即使是做一般的事务,你也是事奉神。我们最终都是事奉神的,所以任何工作都有它的尊严。

以利的二忤逆子给我们的领袖敲了什么警钟?
  2:12-36 按律法规定,由百姓作十一奉献来供养所有的利未人(参民18:20-24;书13:14, 33)。以利的两个儿子既是祭司,百姓自当如此照顾他们。但以利的儿子们利用职权,满足财富和权力之欲,藐视人民与敬拜神的事,损害了整个祭司制度的廉正。以利知道儿子的恶行,却未认真地去纠正或劝阻他们,甚至对神圣所的美誉受损也不加理会。他身为大祭司,应当将这两个劣子处死(参民15:22-31),但他竟然袖手旁观,未有力制止歪风,任由他们自私自利的行为放任自流,使他们败坏了自己,也害了别人。许多时候我们要面对严重的问题,即使过程和结果都是痛苦的。

以利二子的仆人令祭司罪上加罪……
  2:13-14 叉子是铜做的器具(参出27:3),在圣殿里献祭时使用。它通常有三个齿,以叉祭坛上的肉。以利的儿子叫仆人用这叉子,从锅里取去超过自己当得的一分。

祭司在献祭上任意妄为其影响及后果怎样?
  2:13-17 以利的儿子所犯的是什么罪?他们在祭肉献给神之前,就从祭坛上取去一部分。他们在未烧脂油(献给神)以前吃献祭之肉,违背了神的律法(参利3:3-5),实际上是藐视对神的献祭。献祭本来是人为了寻求神的赦罪,并表达对他的尊敬的方式,但由于他们的不敬虔,所以在为人献祭时,实际上就是在犯罪。他们还有另一种罪行,就是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(2:22)。
  有些宗教领袖好像以利的儿子,轻看一般平信徒的信仰,也轻视他们对神的奉献。那些使人民走入歧途,又轻看奉献给神的礼物的,神必严厉地审判(参民18:32)。

小撒母耳穿上的以弗得是──
  2:18 撒母耳穿上祭司的制服──细麻布的以弗得(是用细麻布做的、没有袖子的长背心或外袍)。大祭司所穿的以弗得有其特殊意义,它是用多种色线绣的,上面还有一个围兜一般的胸牌,用金线绣的肩带系上。其上镶有十二块宝石,每块宝石代表以色列的一个支派;以弗得上有一个小口袋,里面装有乌陵和土明,遇上国家大事等悬疑不决时,大祭司就用它来判断神的旨意。

哈拿为何能由不孕到得子,并得到六个子女?
  2:21 神看重忠心的哈拿的心愿。在以后的经文里,再也找不到对毗尼拿和她儿女的记载,但是撒母耳则蒙神大大地使用,除了撒母耳以外,神又赐给哈拿五个儿女。神常常以出人意外的方式赐福给我们。哈拿从来没有想到,以她的年纪会有一个孩子,更遑论六个!不要埋怨神所定的时间。他虽然未必立即赐福,但只要我们照他在圣经中所说的忠心去做,他赐的福终必来临。

神是轻慢不得的!明知故犯,后果严重,如以利二子──有时我心也偷偷地想,神不会这样严厉吧……
  2:23-25 以利的两个儿子比别人更清楚神是轻慢不得的,但是他们继续欺诈、行淫、抢夺百姓的献祭,故意违背神,所以神定意要击杀他们。所有的罪都不该犯,而存心欺诈的罪恶则更严重。我们出于无知而犯罪固然该受惩罚,若存心犯罪后果就更严重。不要忽视神对犯罪的警告,要在罪恶变成习惯以前,就把它撇弃。

以利二子不听父训,终遭神惩罚 ……
  2:25 慈爱的神是否定意要人死亡呢?试想在会幕之中,人献祭本为求罪得赦免,但是以利的儿子偷去祭物,使献祭者的悔改变成虚无。爱以色列人的神绝不容许这种情形继续下去,他允许以利的两个儿子被杀,为的是惩罚他们的胆大妄为。他们将神的约柜带上战场,以为可得保护,但神并不施行保护,遂使他们被杀(4:10-11)。

以利看子犯错竟不管教;若我看见我家人是如此,我会如何──
  2:29 以利难以教养两个儿子。他知道二人犯错以后,显然并没有严加管教。当知道,他不但身为人父,应处理悖逆的儿子,他还是大祭司,竟不理会其管辖下的祭司们犯罪(他的儿子也是祭司)。他既不管教,耶和华就不得不施行管治了。
  以利让儿子沉迷罪恶,溺爱儿子过于尊敬神,这是他的罪。在你的生活、家庭、或是工作之中,你是否明知错了,仍然听任情况继续下去呢?如果有的话,你就是与犯错的人同罪。

神的惩罚最终临到以利家──
  2:31, 35, 36 这个预言论到以利家,其应验见列王纪上(参王上2:26-27。)那里说所罗门革除大祭司亚比亚他的职位,使继承大祭司职任的以利子孙终止事奉。神在那时兴起撒督,在大卫王朝当祭司,到所罗门作王时他作大祭司。撒督的子孙可能持续到以斯拉的时代仍然作大祭司。

2:35 神说“我的受膏者”是指君王而言(参2:10)。意思是说他忠心的祭司要永远事奉君王。

 


圣经综合解读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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